“预防出生缺陷,从婚前孕前开始”,每年的9月12日“出生预防缺陷日”。为倡导科学预防理念,提高公众优生意识和健康素养,当天上午,宁德市卫健委组织我院与宁德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义诊宣传活动,通过积极宣传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和知识,主动落实婚前、孕前、孕期和出生后各阶段综合防治措施,为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时间:9月12日(周二)上午09:00
活动地点:东侨院区门诊一楼医疗街
义诊学科:产前诊断中心、妇产科、妇女保健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
活动内容:
1.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教和普及
2.产前诊断及临床遗传咨询,倡导优生优育
3.针对重点疾病进行防治,包括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
链接: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1、什么是出生缺陷?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优生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是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幼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20条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深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写了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20条
1.禁止近亲结婚,降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
2.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等婚前保健服务。
3.提倡适龄生育,避免高龄妊娠。
4.倡导计划怀孕,减少意外妊娠。
5.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备孕。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7.计划怀孕的夫妇应当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8.有遗传病家族史或不良孕产史的夫妇应当到医疗机构接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9.积极治疗自身疾病,维持良好孕育条件。
10.孕期谨慎用药,必要时应当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11. 增补小剂量叶酸, 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
12.地中海贫血高发地区的夫妇双方应当接受地贫筛查。
13. 及时建档立卡,定期接受产前检查。
14. 孕期合理膳食、均衡营养,保持体重适度增长。
15.首次产前检查时应当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
16.孕中期应当接受超声产前筛查,及时发现严重胎儿结构畸形。
17.孕期应当接受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
18.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及时接受相关疾病筛查。
19.0-6岁儿童应当定期接受儿童保健服务。
20.出生缺陷患儿应当及时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