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卫计委、宁德市人社局关于2015年宁德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卫人〔2015〕14号文件精神,现将此次招聘工作全文转发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县、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激励临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解决我市基层卫生人才不足问题,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15号)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全科医生特岗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宁德市外经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同意的人员(在直接考核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0年7月8日至1997年 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蕉城区(含东侨开发区)常住户口(指2015年7月8日前已具有蕉城区常住户口的人员,蕉城区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其他县(市)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宁德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招聘计划表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名者应在2015年7月1日上午8:00至7月8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jndrs.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请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资格审核。由市、县人社(公务员局)部门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市、县卫生计生(卫生局)部门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局0593-2870802;市卫计委0593-2299021;蕉城区公务员局0593-2887680;蕉城区卫生局0593-2960011;古田县公务员局0593-3883950;古田县卫生局0593-3830089;屏南县公务员局0593-3387078;屏南县卫生局0593-3300002;周宁县公务员局0593-5624031;周宁县卫计局0593-5636355;寿宁县公务员局0593-5528012;寿宁县卫计局0593-5512132;福安市人社局0593-6586846;福安市卫计局0593-6382682;柘荣县公务员局0593-8382187;柘荣县卫计局0593-8338036;福鼎市人社局0593-7818123;福鼎市卫计局0593-7813599;霞浦县公务员局0593-8881661;霞浦县卫计局0593-8857713。
2015年6月10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7月9日-7月30日:市、县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直接考核或专业技能测试,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上报拟聘人选。
2015年8月30日前:将拟聘用人选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指定网站上公示。各级人社(公务员局)部门行文审批。
2015年9月30日前:聘用单位按宁委办发〔2015〕15号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逾期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市、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直接考核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拟聘人员考核、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应与用人单位按服务时限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规培生”服务期为4年(其中到乡镇卫生院支援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本科生”服务期为4年(不包括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3年);“定向生”服务期为5年(不包括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3年)。
根据宁委办发〔2015〕15号文件规定,经聘用的全科医生特岗人才,在聘用期(服务期)内,享受的政策待遇如下:
“规培生”“本科生”和“定向生”(以下统称“特岗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特岗医生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的同类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确定,确保特岗医生年度总收入不低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并按照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每人每年5万元、非边远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工作的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补助特岗医生,用于解决生活保障问题。如以上2项保障与人事关系单位提供的同类人员平均收入还有差距的,由服务单位负责补足。
服务期内,特岗医生所在服务单位要提供相应的住宿和其他必要的生活条件。
1.“规培生”在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本科生”和“定向生”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2.服务期内,参加本计划的“定向生”和“本科生”经过规范化培训后,可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号)的规定,提前1年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全科医生岗位申报职称晋升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建立导师制,邀请国内、省内及宁德市知名专家组成导师团,为特岗医生提供专业技术、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为特岗医生的长远发展创造优良条件。
规培生”由市卫计委按照服务期限的规定,将其安排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本科生”“定向生”由县卫计局按照服务期限的规定,将其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市、县卫生计生、人社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本次招聘工作。
2015年宁德市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招聘计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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